柳媚儿身上浑身疼的打颤,强忍着泪水给自己喂了一颗元气丹,看了看周围的环境,又是熟悉的场景。
只不过不一样的是,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,自己的旁边还有个孩子,不哭不闹的,睁着眼睛看着自己。
柳媚儿赶紧接受记忆,今年是1970年,原主叫常晴儿,今年19岁,在17岁的时候被迫嫁给了现在的男人南清野。
至于为什么自己会嫁给这个表面上看上去一贫如洗的男人呢?
还要从两年前说起,正在上高二的常青儿家里被人诬陷,在家里翻出来了一份外国信件,常晴儿的父母确实说不出来为什么家里会有这样的一封信,就这样常晴儿的父母都被害死,现在家里只有自己。
小混混天天上自己家来敲门,而厂里也因为常晴儿父母怀疑和国外有联系,要求赶紧把房子退回来,不给常晴儿住。
无路可退的常晴儿想不到有什么可以自救的方法,只能选择跳河淹死。
可是老天爷可能看不下去了,就让路过的南清野救了自己,可是在南清野救了常晴儿的过程中被学校的同学发现了,就开始散播常晴儿是破鞋,身上都被南清野摸遍了的谣言。
常晴儿不知道如何解释,只能不停的坐在河边哭泣。
又被南清野发现了,就这样两个人的孽缘开始了。
南清野对常晴儿说:“常晴儿,我有喜欢的人,但是现在因为我救了你,谣言满天飞,导致人家现在不相信我是清白的了。
没有办法,我只能娶你了。要不然我就会被稽查大队的人员给抓走的。
你放心我和你结婚我也不碰你,如果未来遇到彼此喜欢的。咱们到时候再离婚就是了。
不过我可要告诉你,我有个妈,可是很不好相处的,你好好想想之后再回复我。”
常晴儿听到这些话,想起了这些天小混混到半夜不断敲击自己的家门,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,拼命的点头说道:“我愿意,我愿意。”